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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新站

 

社團法人台灣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於2014年11月1日正式成立內政部立案字號臺內團字第 1030317137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證社字第11號扣繳單位統一編號:41232861,所有捐款將開立正式收據,捐款收據可提供抵扣所得稅額使用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列舉扣除額中有關捐贈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總所得中的20%可以透過捐款臺灣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完全抵扣,合法節稅

社團法人台灣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簡稱愛心365協會或愛心365於2014年11月1日正式成立由發起人楊麒麟先生榮任創會理事長楊麒麟先生與夫人盛連金女士熱心服務與友人發起台北行善功德會,後正式經內政部立案為中華行善功德會公益行善30餘年楊麒麟先生民國101年自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查局副局長退休後有感於社會需援助者眾,經常生活於憂暗的精神生活之中因此在功德會前輩鼓勵下與合唱團友人共同發起社團法人台灣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希望以藝術與文化的公益慈善行動,帶給需要被關心的每一個人一個微笑,用滿滿的微笑,許下一個希望、許下一個溫馨的社會、許下一個美好的明天。

緣起
每年、每月、每日、每分、每秒,一年365天無時無刻皆可愛心行善,不論形式、不論人數、不論行業、不論寒冬或夏日、不論深夜或正午,起心動念即刻行動;因著親情之愛擴展至藝術教育,因著關懷之情擴展至社會角落,使愛不分貧富,不分南北,不分您我,期盼您我同行,讓人人以行動付出愛心,讓社會充滿愛。

宗旨
以即時行善為理念文化藝術為媒介促進社會和諧為願景,致力推動藝文及公益活動

特色
無時無刻皆可行善起心動念即刻行動創意公益愛心發揚關懷社會非主流議題

展望與期許
以藝術與文化的公益慈善行動, 帶給孩子、帶給長者、帶給弱勢朋友、帶給需要被關心的每一個人一個微笑,
用滿滿的微笑,許下一個希望、許下一個溫馨的社會、許下一個美好的明天。

工作規劃重點
推展文化活動 
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勝安藝術獎熱愛藝術獎)合唱團演唱音樂
愛心公益活動
創意公益平台天使愛心快遞癌童(關懷癌症病童)、Draw your dream,paint your life(送愛心到斯里蘭卡)、天使寶貝看電影(特教班孩子及弱勢族群電影欣賞)愛心快閃行動植樹活動關懷傷痛家庭、國人旅外急難關懷、及關懷育幼院、教養院、老人院等

捐款贊助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愛心三六五藝文關懷協會

銀行轉帳代號:011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板橋分行 銀行帳號:14102000027262 (手續費捐款者支出)
郵政劃撥帳號:50319261 (手續費協會支出)

所有捐款將開立正式收據銀行匯款請來信告知匯款金額、收據抬頭、帳號後4碼寄送地址以便開立收據,簡訊0922508908MAIL : a9658588@ms43.hinet.net 。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列舉扣除額中有關捐贈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總所得中的20%可以透過捐款社團法人台灣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完全抵扣,合法節稅


目前因經費及人力有限勝安藝術獎非常努力的達成獎十年的階段任務愛心365目前亦僅能由小規模活動漸進式發展網站及活動相片先與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勝安藝術獎Facebook粉絲頁合併也期待各界給予愛心365支持指導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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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4月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全國兒童癌症病房

◎2015年3月教養院音樂關懷

◎2015年2月21日大年初三檳榔山轉型花果山 敬邀您的參與

◎2015年1月24日華僑高中舊鞋救命送愛到肯亞志工活動Facebook勝安藝術獎

◎2014年12月25日參與板橋國小特教班聖誕音樂會Facebook勝安藝術獎

◎2014年12月24日送聖誕禮物到林口長庚兒童醫院Facebook勝安藝術獎

◎2014年12月23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睦祥育幼院平安夜宴Facebook勝安藝術獎

◎2014年12月13日勝安藝術獎十年頒獎典禮Facebook勝安藝術獎

◎2014年11月14日帶領特教班孩子至板橋秀泰影城看見「桃蛙源記」Facebook勝安藝術獎

◎成立大會至創世基金會以音樂美聲關懷植物人相片請見Facebook勝安藝術獎

◎2014年7月Draw your dream,paint your life送愛心到斯里蘭卡Facebook勝安藝術獎

◎2014年4月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全國兒童癌症病房

◎2014年3月22日八里愛心教養院音樂會

◎2014年2月3日大年初四來種樹Facebook勝安藝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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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位天使 愛心快遞

千位天使愛心快遞活動緣由起源為勝傑感念癌症病童需長期住在醫院,無法如一般學童般在學校歡渡兒童節,獲得一年一次的兒童節禮物,勝傑便邀集國小及學前老師及兒童,在兒童節前夕親手製作祝福卡片,並募集社會團體的愛心購買彩繪用具,在兒童節當天將祝福卡片與兒童節禮物送至醫院兒童癌症病房給 長住醫院的病童,後來並擴展至母親節送至安養院,重陽節送至樂生療養院等 。 本活動從2004年 舉辦至2007年因人力不足而停辦,2013年再度復辦並擴展至全臺灣各大醫院之癌症病童 。

2014年起由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籌備處接續主辦本活動。

2014年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兒童癌症/重症病房  網頁連結
板橋國小小朋友獻上誠摯的祝福給長期住在醫院的生命小勇士短片

主辦單位: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籌備處 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 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小 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臺北市立大學牧人服務隊
協辦單位:冠鳴有限公司 台北木偶劇團 ?藝印刷藝術國際有限公司  
受贈單位:臺大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臺北榮總 亞東醫院 彰化基督教醫院 成大醫院 臺東達仁鄉公所

2013年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兒童癌症/重症病房 網頁連結
主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附設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 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小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特教系牧人服務隊
協辦單位:冠鳴有限公司 
受贈單位:臺大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臺北榮總 亞東醫院 彰化基督教醫院 成大醫院 臺東達仁鄉公所

2007年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兒童癌症病房
主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附設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新莊市丹鳳國小 真善美獅子會 新親親幼稚園
受贈單位:臺大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2006年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樂生療養院
主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附設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新莊市丹鳳國小
受贈單位:新莊樂生療養院

2005年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兒童癌症病房
主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附設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新莊市丹鳳國小 龍壇鄉高原國小 臺北縣少獅會 尚芳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采峰數位影像公司 吉吉藝術精品 三重新親親幼兒園
受贈單位:臺大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2004年母親節之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安養院  連結
主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新莊市丹鳳國小
受贈單位:新店健順安養院

2004年首次舉辦之千位天使愛心快遞到兒童癌症病房  連結
主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 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 新莊市丹鳳國小 三重正義補習班 臺北縣少獅會
受贈單位:臺大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社團法人台灣愛心365藝文關懷協會

組織章程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愛心三六五藝文關懷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宗旨如下:以即時行善為理念、文化藝術為媒介、促進社會和諧為願景,致力推動藝文及公益活動。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辦理公益活動,活絡社會愛心,促進社會和諧。
二、籌設楊勝安藝術獎學金,辦理勝安藝術獎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三、籌設熱愛藝術獎學金,辦理熱愛藝術獎推廣生命教育。
四、提攜人才及推展文化、藝術、教育、文創及出版事業。
五、推展其他有利於社會之公益事業。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熱心公益願為社會奉獻愛心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熱心公益之公私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得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三、贊助會員: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四、永久會員:個人會員繳納會費一次達十萬元以上,且願為永久會員者,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永久會員。
五、榮譽會員:凡實際熱心公益、對社會有卓越貢獻,經理事會通過者。
第 八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贊助會員、榮譽會員無前項權利。
第 九 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
第 十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 十一 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 十二 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 三十 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入會費參佰陸拾伍元(365元),團體會員新台幣參仟陸佰伍拾元(365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壹仟貳佰元,團體會員新台幣陸仟元,需自備零錢。
三、永久會費:個人會員繳納會費一次達十萬元以上,且願為永久會員者。
四、事業費。
五、會員捐款。
六、委託收益。
七、基金及其孳息。
八、其他收入。

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

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

有意加入會員者,請洽詢楊勝傑 a9658588@ms43.hinet.net 或 0922-508-908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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