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鬱症病患者不會自行發覺自己的情緒出問題,所以家屬和朋友應幫助他及早接受適當的治療,有規則地服藥,以藥物減輕徵狀或減少發作次數,這樣病人就能維持正常穩定的生活與工作。 在臨床經驗中,急性躁症住院病人之照顧,經常是醫護人員最感頭痛的。因為這類病人會不斷地干擾病室寧,甚至出現言行挑釁及吵架等躁行為,都使得照科此類病人格外費心。除了鋰鹽或癲通,醫療上經常使用鎮靜效果較強的抗精神病藥物,再加上一種 BENZODIAZEPINE有時鎮定安眠的藥效,仍無法控制患者的激躁或攻擊行為,尤其忍受力低者,互動時常情緒激動與衝突、當有暴力傾向或行為,而無法以藥物或口頭方式安撫、制止時,只好執行暫時性的隔離或保護性約束、隔離或約束必須有明確的理由、並填寫特殊處理單張, 護士每十五鐘評估記錄一次,醫師三十分鐘評估病人一次,只要約束隔離理消失,就應立即解除隔離或約束。 相對地,鬱症發作而住院者,雖然沒有上述的問題,但常有強烈的死亡意念,因此自殺防範作業對這類病人就顯得格外重要,對於住院病人防範自殺措施可分為二大部分:當病人有自殺但對其自殺衝動仍有控制力時,病房內會執行第二等級的自殺防範作業,此時醫師每日必須診視病人次以上,而護士則每十五分鐘探視人一次﹔若病人有自強烈自殺行動﹔自殺計或立即之自殺危險時,則執行第一等級的自殺防範作、除了如同第二等級的措施外,還須作密集的病記錄及言語評估。 目前躁症的藥物治療,以鋰鹽為主、但是對於已經急性發作之患者,常需合併其它的精神科藥物如BENZODIAZEPINE及抗精神病藥物為輔、 而對於少數用藥物仍極難控制病人(括急性躁症或鬱)醫療上可考慮用電氣治療(電療)、現代精神醫療相當重視人權及人道主義,故在治療前必須先徵求病人或家屬同意、電療本身是比較侵入性的治療,其副作用是短暫性且可恢復的、如短期記憶力變差(通常在三至六個月內會恢復)、頭痛(一般二十四小時內會恢復)。 鋰鹽本身能夠增進胞之穩定度,減低神經傳導功能,具有安定情緒之作用、一般認為使用鋰鹽可達百分之七十左右預防發病效果。若是二年內發作二次以上,則考慮長期服用鋰鹽、在考慮服用鋰鹽之,前通常會先檢查腎、 甲狀腺功能。有腎功能障礙或嚴重心臟病患者不適合用鋰鹽治療、初服用時常會有手顫抖、口渴、噁心、腹部不適、稀便等症狀,這些在服用鋰鹽時續一般時間後往往會自行改善;而長期服用鋰鹽有時造成輕微甲狀腺腫大,必要時可服用甲狀腺素;有些患者則有口齒不清、嗜睡、嘔吐、暈眩或腹瀉的情形出現,須考慮到是否為血中鋰鹽濃度過高所起的中毒現象,須緊急送醫。 在急性躁鬱期過了,患者通常會恢復至正常水準,這點是比精神分裂症癒後好之地方、然而,在筆者照顧躁症病人的經驗中,患者及其家屬常對疾病缺乏瞭解而自行停藥,往往是發病的主因;也有少數患者是因為吃鋰鹽不適而無法持續服藥,導致再度發病、而面對這些問題、除了向患者建立對疾病的正確觀念外,也應對家屬作適度教育,包括對疾病人所應持之態度、及如何幫助患者養成服藥習慣與給患者適當支持,這些對其是有正向的效果,若是家人對患者採取敵視、過分批評或干涉之態度都極易變躁症或鬱症病發或原有病況惡化。 以下介紹躁鬱症的常用的藥物治療 ◆情緒穩定劑 (mood stabilizer) ◆Lithium(鋰鹽) ◆Divalproex Sodium(Depakote) ◆Carbamazepine ◆Antidepressnts(抗憂鬱劑) ◆ECT(電療) ◆心理治療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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